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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召开十届十一次常委会议

时间:2018-07-05 09:47:54  来源:县政协办  作者:董利康  已有 人读阅此信息
 

    7月3日,县政协主席符大纲主持召开政协南江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常委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卢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赵燕飞,县政协副主席马辉、陈真,秘书长岳贤刚出席会议。县政协十届常务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分两段进行,上午,与会人员冒雨深入到红鱼洞水库施工现场,实地察看工程建设推进情况,紧接着召开常委会议。会上,集中辅导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新修订的《政协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传达了水利部监督巡查红鱼洞水库及灌区工程建设意见交换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政协南江县委员会关于<在政协委员中开展“亮身份、树形象、做贡献、当模范”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听取并协商了全县上半年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情况的通报、全县第三轮交通大会战实施情况的汇报,协商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协商傅家乡等五个乡撤乡设镇的函”。

    与会常委和列席会议的同志就相关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十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常委们一致认为,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和县纪委、监察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围绕中心真抓实干、务实担当,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亮点纷呈、成效显著,为决胜脱贫“摘帽”,推动绿色崛起,加快建设生态经济强县提供了坚强的保证。常委们对县人民政府、县纪监委的工作表示满意并给予充分肯定。

    符大纲在讲话中指出,要夯实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和新修订的《政协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要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科学理论和行动指南,对坚持政协事业前进方向、把握人民政协性质定位、推动政协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指导意义;新修订的《政协章程》对委员履职尽责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规范委员履职指明了方向,是做好政协工作的重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与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有机结合,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觉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履职能力,推动各项工作。

    符大纲强调,要牢固树立委员意识,认真开展“亮身份、树形象、做贡献、当模范”活动。开展此项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重要思想总要求、贯彻落实汪洋主席关于提交委员作业要求的具体实践,是强化委员意识的有力举措。政协委员“百里挑一”,承载着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要倍加珍惜荣誉,加倍努力工作。要“亮身份”,时刻牢记政协委员这一特殊身份,履行好政协委员的责任和使命;“树形象”,树立勤奋上进、为人友善、公道正派、理性睿智、清正廉洁的个人形象,共同维护政协的整体形象;“做贡献”,立足工作岗位,努力做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自己的新业绩;“当模范”,争当认真学习、勤于思考,忠实履职、探索创新,民主团结、联系群众,服务人民、奉献社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模范。要随时想一想委员的职责是什么,查一查自身履职做了什么,提醒自己下一步该做什么。

    符大纲要求,要务实履职尽责,抓实近期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扎实有效推进,尽快形成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充分展示新时代政协干部、政协委员新作为、新担当,紧紧围绕省、市、县政协开展的“我为脱贫攻坚做件事”、“百千万”和“创引帮”活动,主动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政协是政治组织,必须坚定不移讲政治,必须将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时刻牢记在心,见诸行动;加强政协委员管理,深化“七个一”履职活动,解决好“不开会、不发言、不写提案”的“三不”委员问题,实行委员年度书面述职、政协常委年度常委会述职,努力建设“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和“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委员队伍。发挥界别组织作用,要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的有序推动,使委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加强专委会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着力提高专委会工作水平。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发扬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公道正派、雷厉风行、热情服务的作风,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全力支持其履行职责,政协主席会成员、党组成员及各委室负责同志要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卢志同志就贯彻执行《监察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讲了意见,提出了要求;副县长赵燕飞同志对委员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作回应讲话。

    县政府办、纪委监委、交通运输局等单位负责人、相关界别政协委员和县政协机关不是政协常委的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委室正副主任及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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