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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中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20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5-08-05 17:04:25  来源:  作者:  已有 人读阅此信息
 

 吴开申、周国安、蒋红英、魏江、何义中、易明、杨杰中委员:

衷心感谢您们对南江环保工作的关心,您们在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巴河上游明江河水污染治理,确保下游沿线饮水安全的建议》(第203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经现场核实,明江河上游主要有工矿企业、河道采砂两个方面的污染源。一是明江河上游现有铁矿采选企业4家。竹坝铁矿投资6500万元分两期建设尾矿库库容405万立方米。投资300万元,建有一套废水回用系统,废水回用率70%以上。咸丰铁矿投资630万元,建设尾矿库库容17万立方米。红山铁矿投资2000万元,建设72万立方米的尾矿干堆场。投资400万元,建设一套废水回用系统,废水回用率80%以上。安庆铁矿投资600万元,建有库容8万立方米的尾矿干堆场,投资200万元,建有废水真空过滤系统一套。二是河道采砂。明江河上游共有河道采砂场点3家,砂石采挖权均为2014年公开竞拍取得,3家采砂场点共拥有明江河5万立方米河道砂石采挖权,均建有三级废水沉淀池。县政府责成环保、水务、国土等部门采取以下措施加监管监测。

一是强化企业环保意识。组织专门工作队伍深入企业、在建工地、采砂场宣传环保法律发法规等相关知识,讲清污染的危害、法律的厉害,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确保不出现人为的环境安全事故。同时,督促工业企业规范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能够及早发现,及早报告,及时处置,确保环境安全。

二是加强环境质量监测。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媒体和当地群众的力量,构建群防群控的环境监测机制。定期巡查、监测,坚持每月实地巡查一次、取样一次、分析一次,检查企业有无安全隐患、有无违规排放、水质是否达标。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的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沿线群众举报违法行为。鼓励广大媒体暗访调查,并曝光、举报。对于投诉举报,一经举报、立即调查,一经查实、立即督促整改并惩处。

三是严格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要责任停产整改,对不能整改和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依法关闭;对查实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惩处;对于公职人员不作为,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通过相关部门艰苦细致的工作,成效显著,监测结果显示,4家铁矿所排废水均实现了达标排放,断面水质达到国家二类水质标准,符合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标准。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各位委员多年来对南江环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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