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做好县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南编办发〔2017〕18号)文件要求,南江县森林公安局依照《南江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7年本)》,对本部门(单位)行政权力进行梳理。2017年我局行政权力共109项,其中:行政处罚84项、行政强制19项、行政检查6项。根据动态调整原则,对109项权力编制了责任清单,现予以公示。 附:南江县森林公安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南江县森林公安局 2017年10月23日
南江县森林公安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