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司法局在“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了“八项措施”,有针对性的整治“中梗阻”问题。
建立“中梗阻”自查自纠问题台帐。由局监察室每月对出现的“中梗阻”问题建立问题台帐,督促问题单位或个人限时整改,确保政令畅通。
实行通报问责制。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并对其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严格追责。
严格“中梗阻”专项整治“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中梗阻”问题负领导责任。
建立党组会议研究重点工作制度。对重点工作,党组会议按照实施节点动态研究部署,分解工作任务,及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工作按时完成。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严格追责。
实行书面承诺。各股、室、处、所、中心负责人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承诺,主动接受监督。
加强工作提醒。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的重点、难点工作要全程跟踪、监督、指导,发现问题不及时提醒或不及时帮助解决,将严格问责。
推进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对重点工作事项,分管领导必须与股室一起研究落实,到基层一线指导、示范、督查。否则,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建立完善奖惩工作机制。实行奖惩并举,重奖重惩,惩罚分明。对绩效考核突出的,予以奖励,对“中梗阻”问题久拖不决的,严格追究相应责任。
|